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 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(一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二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三)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,支持本会工作的从事设计和致力于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、院校、研究院所、园区、媒体、中介服务机构、投资机构、行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会员登记表;
(二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 1.单位会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; 2.个人会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(三)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由本会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退会自由。
以上具体详见《章程》第三章。